支付股利核算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通常需按期或不定期地以一定数额股利分派给股东。当然,这要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股利有用现金支付的现金股利,用其他资产支付的财产股利,用债券、应付票据支付的负债股利和用公司额外发行股票形式的股票股利。最常见的方式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股利的分配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
股利一般以每股为计算单位,确定每股分派股利的单位金额,股东所得的股利与其所持有的股数成正比关系。企业发放股利的多少,将影响到企业股票市场价格的高低。企业经股东会议确定宣布分配股利,即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在会计核算上,应设置“应付股利”的负债性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核算应付股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企业为维护其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