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南平高速公路,简称浦南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闽浙交界的浦城县官路乡,接浙江省黄衢高速公路,贯穿南平市5个县(市、区)、24个乡镇,在南平延平区接上已通车的京福高速公路南平段。
建设背景
1993年6月,原交通部印发《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国道主干线系统由“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和公路主枢纽及信息系统构成,是全国公路网的主骨架,主要路线都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1995年,为适应我国未来经济与社会发展,指导新世纪干线公路的建设,原交通部组织原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国家重点干线公路规划》。《国家重点干线公路规划》是对《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的补充,与其共同构成全国公路网主骨架。国家重点干线公路布局为“十三纵、十五横”,其中第四纵为“天津至汕尾线(含支线盐城至徐州)”。
2005年1月13日,原交通部发布《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取代《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和《国家重点干线公路规划》,其中包括北京—台北高速公路(编号为“国家高速G3”,简称“京台高速”或“京台高速公路”)、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编号为“国家高速G25”,简称“长深高速”或“长深高速公路”)。津汕线福建段全段改属长深高速公路,包含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浦南高速公路)的建瓯弓鱼—南平(延平)城区段;浦南高速公路浦城—建瓯弓鱼段属京台高速公路。
2005年10月19日,浦南高速公路开工建设。
2007年4月10日,浦南高速公路沿线重点工程祝源隧道全线贯通。
2008年12月24日,浦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
途经区域
浦南高速公路是福建省早期建设的地方高速公路之一,起点为南平市浦城县,终点为南平市延平区(时为南平市人民政府驻地),全线位于南平市境内,途经浦城、建阳、建瓯、延平。
途经场所截至2021年4月,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沿线主要途经的场所为:
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沿线主要途经场所一览(由北向南) | ||
途经场所 | 所属区域 | |
仙阳收费站 | 南平市 | 浦城县 |
浦城收费站 | ||
临江收费站 | ||
石陂收费站 | ||
五夫收费站 | 武夷山市 | |
南平北收费站 | 建阳区 | |
南平收费站 | ||
南平南收费站 | ||
徐墩收费站 | 建瓯市 | |
建瓯收费站 | ||
南雅收费站 | ||
大横收费站 | 延平区 | |
延平北收费站 | ||
延平收费站 | ||
注:2020年1月,因南平市人民政府由延平区完全迁至建阳区,原武夷新区北、武夷新区、建阳南收费站依次更名为南平北、南平、南平南收费站,原南平北、南平收费站依次更名为延平北、延平收费站 | ||
参考资料: | ||
截至2021年4月,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沿线互通为:
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沿线互通一览(由北向南) | |||
互通名称 | 所属区域 | 对接线路 | |
仙阳互通 | 南平市 | 浦城县 | 山海关—深圳公路(205国道) |
浦城互通 | |||
十里排枢纽 | 浦城—武平高速公路(闽高速S31) | ||
临江互通 | 山海关—深圳公路(205国道) | ||
石陂互通 | |||
五夫互通 | 武夷山市 | 816县道 | |
兴田枢纽 | 宁德—上饶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1514)(共线开始/结束) | ||
松柏枢纽 | |||
武夷新区北互通 (南平北收费站) | 建阳区 | 古闽大道(暂停开通) | |
武夷新区互通 (南平收费站) | 林后大街、童游大街 | ||
建阳南互通 (南平南收费站) | 山海关—深圳公路(205国道)、老S204 | ||
徐墩互通 | 建瓯市 | 山海关—深圳公路(205国道)、老S303 | |
建瓯互通 | 528国道 | ||
弓鱼枢纽 | 北京—台北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3)建闽段 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25)松建段 | ||
南雅互通 | 山海关—深圳公路(205国道) | ||
大横互通 | 延平区 | ||
南平北互通 (延平北收费站) | |||
南平互通 (延平收费站) | 西溪北路 | ||
西芹枢纽 | 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25)三福南平连接线段 宁德—光泽高速公路(闽高速S10) | ||
参考资料: | |||
浦南高速公路全线共有大中桥99座,隧道24座,基本采用双向四车道,武夷山境内局部路段采用六车道设计。
ETC收费系统
2019年12月,福建省已实现ETC全覆盖。浦城—南平高速公路相关收费站均已配套有ETC收费系统。
基本费率
截至2021年3月,浦城—南平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 类别 | 收费标准 |
|---|---|---|
一类车 | 9座以下客车 | 0.55元/车·千米 |
2轴货车(车长<6米且总质量<4.5吨) | 0.45元/车·千米 | |
二类车 | 10座至19座客车 | 1.10元/车·千米 |
2轴货车(车长≥6米或总质量≥4.5吨) | 1.08元/车·千米 | |
三类车 | 20座至39座客车 | 1.54元/车·千米 |
3轴货车 | 1.62元/车·千米 | |
四类车 | 40座以上客车 | 1.65元/车·千米 |
4轴货车 | 2.205元/车·千米 | |
五类车 | / | / |
5轴货车 | 2.385元/车·千米 | |
六类车 | / | / |
6轴货车 | 2.61元/车·千米 | |
注: ① 2019年9月1日,8座、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车 ② 2020年1月1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车型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货车/专项作业车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③ 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180元/车千米)的方法计收 | ||
参考资料: | ||
2011年7月1日起,福建省ETC的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可减5%高速通行费,其中包括浦城—南平高速公路。
手机支付
2019年1月15日,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实现人工车道扫码支付功能全覆盖,其中包括浦城—南平高速公路。
浦南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打通了闽北南接北联的战略通道。 (大武夷新闻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