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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16 14:09:44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5月,全局共设有4个处室,分别为综合管理处、征收管理一处、征收管理二处、纳税服务处。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机构简介

直属征收管理局是主管武汉市规模以上大企业和涉外企业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负责对规模以上大企业和涉外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资源税、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排污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79号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内设机构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内设四个职能处(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综合管理处。

(1)负责全局党务建设、税政管理、计划统计、社保规费、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工作总结;

(3)负责处理全局日常政务工作,起草、审核有关文件,组织会议,文秘宣传等;

(4)负责全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人事档案、工资管理、业务培训及学历教育的组织实施等;

(6)负责全局的党务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和共青团、工会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8)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

(9)负责税政管理工作,对全局开展各税种解释和宣传,组织减免税事项;

(10)负责制定税收收入计划,组织税收收入、欠税管理和收入分级下划工作;

(11)组织社保等规费收入工作;

(12)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监督监察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组织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税收行政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协调组织;

(14)负责全局的后勤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局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对外接待和安全等工作;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16)负责承办上情下达的有关事宜和政务督查督办工作。

(17)承办本局内、外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管理。

(二)征收管理一处。

(1)负责全市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涉外企业、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

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通讯业、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跨区域税源企业的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发票管理、征管资料管理、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工作等对口市局征管处相关工作;

(3)负责本局全面深化税源管理专业化改革工作。

(三)征收管理二处。

(1)负责全市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涉外企业、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卫生社

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和科学研究技术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全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跨区域税源企业的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3)负责本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

(4)负责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临时来汉工程的税收管理工作。

(四)纳税服务处。

(1)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及纳税评估体系建设

(2)拟订本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

(4)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5)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6)负责办税公开、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办税服务厅规范管理;

(7)负责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市民中心)地税窗口工作;

(8)负责全市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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