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专利文献分类的等级列举式分类法,又译《国际专利分类表》。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英国和荷兰等国的专利专家组成分类法工作组,共同编制国际通用的专利分类法。1968年分别用英文和法文同时出版。
用于专利文献分类的等级列举式分类法,又译《国际专利分类表》。
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英国和荷兰等国的专利专家组成分类法工作组,共同编制国际通用的专利分类法。1968年分别用英文和法文同时出版。
此后,美国、日本等国也陆续参加推广工作,成立扩大的IPC联合会,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修订工作,1974年、1979年、1985年和1989年分别出版第2~5版。各版都编有索引。IPC 有德、日、俄、西班牙、葡萄牙等文种的译本,第2版以后的各个版本都有中文译本。
《国际专利分类法》将科学发明和专利的技术主题尽量作为一个整体,或按功能分类,或按应用分类,而不是将它的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
到80年代末,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出版的专利文献中标注 IPC分类号。其中标注至分组级的有36个国家、1个国际组织和1个地区性组织。标注至小类一级的有11个国家和1个地区性组织。中国自1985年4月1日起在出版的专利文献上标注IPC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