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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7:02

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权利,由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出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权利规定范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权利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权利相关术语

“不动产”的定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该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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