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矿部门矿业对外合作项目指导性合同样本研制》是由原地质矿产部法律顾问室担任第一完成单位,由魏铁军、李志坚、王凌云、曹树培、钱学凯、彭千钧担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项目。
成果登记号 | 20030210 |
项目名称 | 地矿部门矿业对外合作项目指导性合同样本研制 |
第一完成单位 | 原地质矿产部法律顾问室 |
主要完成人 | 魏铁军、李志坚、王凌云、曹树培、钱学凯、彭千钧 |
研究起始日期 | 1996-10-01 |
研究终止日期 | 1998-02-01 |
主题词 | 合同 |
任务来源 | 02; |
该合同样本共有21章、6个附录,内容涉及非法人合作企业、合作关系中勘查许可证的持有和选区过程中的排他保护、中外签约双方主体及合作企业的法律地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特别是课题组首次以非法人式合作经营企业的模式提供了一个“合同样本”。这在国内矿业合作合同中是没有先例的,在其他领域的对外合同中也是罕见的。它针对矿业活动投资大、投资的不确定性和中方缺乏资金的特点,与合资经营企业方式进行对比,有着灵活性较大,投资方式和受限制,投资可以不折算成股份,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谈判后,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等诸多优势。特别是在需合同双方追加勘查投资时,避免了中方陷入资金匮乏且无能力承担投资风险,尚在勘查阶段中方的股权比例就已被冲稀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