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逆鳞,汉语词语,指触犯了龙喉下的逆鳞。比喻臣下直言劝谏,触犯君主。也比喻弱国侵犯强国。
古人以龙比喻君主,传说龙喉下有逆鳞径尺,有触之必怒而杀人。后遂以”批逆鳞“等指触犯了龙喉下的逆鳞。比喻臣下直言劝谏,触犯君主。也比喻弱国侵犯强国。
《韩非子》卷四《说难》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教哉!为母之故,亡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围,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亡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赠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典故译文
从前弥子瑕曾受到卫国国君的宠信。卫国法令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要处以刖刑。弥子瑕母亲病了,有人抄近路连夜通知弥子瑕,弥子瑕假托君命驾驭君车而出。卫君听说后,却认为他德行好,说:“真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忘了自己会犯别罪。”另一天,他和卫君在果园游览,吃桃子觉得甜,没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个给卫君吃。卫君说:“多么爱我啊!不顾自己口味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时,得罪了卫君,卫君说:“这人本来就曾假托君命私自驾驭我的车子,又曾经把吃剩的桃子给我吃。”所以,虽然弥子瑕的行为和当初并没两样,但先前称贤、后来获罪的原因,是卫君的爱憎有了变化。所以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就显得恰当而更受亲近;被君主憎恶时,才智就显得不恰当,遭到谴责而更被疏远。所以谏说谈论的人不可不察看君主的爱憎,然后进说。龙作为一种动物,驯服时可以戏弄着骑它;但它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假使有人动它的话,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君主也有逆鳞,进说者能不触动君主的逆鳞,就差不多了。
婴鳞 批鳞 撄鳞语 犯鳞 犯龙鳞 触龙鳞 逆鳞
明·唐寅《浔阳送别图》:”献纳亲会批逆鳞,忽以谗言弃于野。 “
《后汉书·李云传》:“故敢触龙鳞,冒昧以请。”
《旧唐书·高宗纪论》:“虚襟似纳於触鳞,下诏无殊於扇暍。”
明 王世贞 《读陈佥事祚遗事有感》诗:“爱主投经术,如何遂触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