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君,汉语词汇,拼音是qī jūn,表示的是一种罪的范畴,也没有什么具体罪名。字面之意为欺骗君主的罪行。
不告诉君主真情。
《世说新语·政事》:欺君不忠,母病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
元·杨朝英《叹世》曲:“他待学欺君罔上曹丞相,不如俺葛巾漉酒陶元亮。”
明·汤显祖《邯郸记·飞语》:“他欺君卖主,勾连外国,漏泄机谟。”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二回:“四方盗贼并起,侵掠州郡。其祸皆由十常侍卖官害民,欺君罔上。”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二十回 《 曹阿瞒许田打围 董国舅内阁受诏》:“操贼欺君罔上,我欲杀之,为国除害,兄何止我。”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 第二十三回《 祢正平裸衣骂贼 吉太医下毒遭刑》:“欺君罔上乃谓无礼。吾露父母之形,以显清白之体耳。”
《明珠记·第五出》:“刘震这厮索强,前日弹我欺君误国,要将枭首示众。”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二回:“且煌煌天语,谁敢有违,以自取欺君之罪。”
明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会毛帅恃功暴横,满蒲昌城之捷,诞忘殊甚。公(袁可立)曰:‘吾餙报而邀功,扶同以欺君,父臣子义不敢出也。’”
梁启超《梁启超全集》:“汤斌之欺君,圣祖察之,光地之忘亲贪位,彭鹏劾之。即微论大节,其私德已不足表率流俗矣。”
在我国古代,对官员虚报瞒报信息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古代法制中的欺君之罪,虽然也包括欺侮君主的含义,但事实上主要是对欺骗君主的行为进行惩处,事实上相当于把官员虚报瞒报信息罪名单列。同时对这种行为的惩处也是严厉的,欺君之罪是杀头的罪。之所以把它定为杀头的罪,是因为虚报瞒报信息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方面的事例在历史上也确实屡见不鲜。
欺君之罪是一种罪的范畴,也没有什么具体罪名,就比如我们所说的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它是由一类犯罪组成的。至于哪些罪算欺君,古代也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典来明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