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肉百姓,汉语词语,拼音是yú ròu bǎi xìng,后比喻用暴力欺凌,任意残害无辜的人们。出自《后汉书·仲长统传》。
<<后汉书.仲长统传>>:"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盈其欲."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
所率部队,毫不训练,本不打算作战,故亦不能作战,只是用做搜刮地方,~的工具而已。 ★冯玉祥《我的生活》第二十二章
近义词
鱼肉乡里
相传天子九鼎,既周天子以外,其他的官儿最多有用七个鼎、六个簋的--那些是诸侯,他们就吃不到鲜鱼和鲜腊了;接下来的卿大夫用五只鼎、四只簋的,第一鼎盛羊肉,还有猪、鱼、腊、肠胃等等;再接下来的上士就只能用三个鼎、两只簋,只能吃猪肉、腊肉和鱼肉了;下士则更惨,只能用一鼎一簋,只能吃猪肉,再能吃也没的吃。如此递减到平民百姓,就只能吃鱼肉或者用鱼肉来祭祖了。故而老百姓也被称为"鱼肉百姓"。这也是周公立下的规矩,称为"列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