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民之产(zhì mín zhī chǎn)是一个文化术语。
创制民众的产业。“制民之产”是孟子提出的一种为政要求。孟子认为,百姓如果没有稳定的产业收入,无法维持自身的生存,就会为了维持生计而背离道德。因此,为政者必须首先为百姓创造、提供必要的产业,使其生产所得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制民之产”是为政者推行道德教化的基础和前提。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说:“没有稳定的产业收入而有恒常的道德观念的,只有士人可以做到。至于普通百姓,如果没有稳定的产业收入,则没有恒常的道德观念,行为放纵,违法乱纪,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等到他们犯了罪,然后施加刑罚,这是陷害百姓。怎么会有仁爱之人为政而做出陷害百姓的行为呢?因此贤明的君主会创制民众的产业,必须使百姓上足以侍奉父母,下足以抚养妻儿,丰年能够吃饱,灾年能够不致饿死。然后引导民众向善,百姓也就容易遵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