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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家

发布时间:2023-09-28 13:46:33

渭家是指母亲的父母家,《仪礼·丧服·小功章》中就将母亲的父母称为外祖父母,称“外”是与自己父亲的父母相对而言的。至于“外婆”之称则起源于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三。但对母亲一支家族的正确称谓应该是“渭家”。

渭家

渭家的称谓源于《诗经·国风》的《秦风》。《秦风》是记述秦地风俗和故事的诗歌。《诗经·秦风·渭阳》曰:“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意思是,我送舅氏,就要送到渭阳。拿什么赠给他?车子是大,驷马是黄。当时秦康公之舅重耳出亡在外,秦穆公召而纳之。康公的母亲穆姬死后,穆姬之弟重耳入秦。重耳临走时,康公思母之恩而送其舅氏。陈子展先生认为:“渭阳为见舅思母之诗。”朱熹《诗集传》卷六谓:“时康公为太子,送之渭阳而作此诗。”朱熹认为:“渭,水名。秦时都雍,至渭阳者,盖东行送之于咸阳之地也。”这是一首感怀诗,真切缠绵,恋恋不舍之情令人感伤,清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认为:此诗“情意悱恻动人,往复寻味,非惟念母,兼有诸舅存亡之感。” 而《渭阳》一诗的写作时间距今约二千六百四十年。

自此之后,后人为了抚慰对舅父的思念,就将渭阳代指舅父。《后汉书·马援传》即有“以慰朕渭阳之情”之句。到了明清时,渭阳作为对舅父的称谓已完全固定下来,约定成俗。《释常谈》道:“舅谓之渭阳,《左传》云:秦康公之母,即晋献公之女也,康公送晋献公之子文古至渭阳曰:‘见我舅氏,如母存焉。’凡山以南为阳,水以北面为阳,是康公送舅为渭水以北,因曰渭阳也。”清乾隆间胡鸣玉《订伪杂录》卷七:“《诗》: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我送舅氏,悠悠我思。序以为时康公之母,穆姬已卒 。故穆公送其舅,而念母之不见也,今人言生(与甥同)舅事,辄曰渭阳。母亡则可,若母在而称之,是死其母也,不祥孰甚焉。”胡鸣玉的意思是,称舅为渭阳须在母亲亡故之后,此其一;其二,渭阳是因舅而思母之作。虽然胡鸣玉如此说,但并未能改变时人将渭阳作为舅氏代称的风俗。清梁章矩《称谓录》卷二《母之兄弟》亦称渭阳为舅氏。也就是说,母亲的兄弟之家(即舅氏)为渭阳。

但母亲的父、母及祖父祖母则称外家。“外”是“渭”的音转。对母亲之父,则称外王父、外祖父、外祖,也有称外大父,母亲之母称为外王母、外祖母。方言中亦称家母,北方人口中为爎,即今的姥姥。以上称谓俱见梁章矩的《称谓录》卷二。对渭阳的称呼在关中农村和河南乡下至今还保留着,关中农村还将渭家分为“老渭家、小渭家”。老渭家是一系,小渭家是一系。对儿子而言,母亲的娘家为老渭家,即舅家,习惯上称为渭爷渭婆,小渭家也就是儿子媳妇的娘家。老渭家的地位和权威高于小渭家,老渭家有监督儿女孝顺父母的权力和义务,这种权力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在婚丧礼仪中,婚丧之家处处都要把老渭家摆在前头,事事要向老渭家汇报解说。比如母亲离世,老渭家到来时,孝子等人要到村外跪迎;棺木入坟茔前,也要先请老渭家看视,听取、问询老渭家的意见,取得老渭家的同意、支持和谅解,才能填土。当母亲入土已安,丧葬礼仪皆已完毕,老渭家的人要离开时,主持丧事的人还要孝子再给老渭家叩头行礼。在这一系列的仪式中,老渭家都被尊为上宾,但若儿女不孝,老渭家就要在他母亲倒头出殡时以丧把大打出手,敲头鞭背,以示教训惩戒。丧把就代表着老渭家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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