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均沾,汉语成语,拼音是lì yì jūn zhān,意思是有好处,大家都有一份;指平等合理地取得各自应有的利益。出自《清史稿·邦交志》。
《清史稿·邦交志》:“以各用法律治本国人民、特援最惠国利益均沾之例载入约中,迄未行。”
示例
还包括瑞典、挪威、奥地利、意大利,都来谋求“利益均沾”。 ——霍达《补天裂》第五章
19世纪50年代,法美两国借口《黄埔条约》和《望厦条约》有12年后修约的规定,英国援引“最惠国待遇”利益“一体均沾”的条款,他们共同向清政府提出“修约”的要求,企图借机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侵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