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庭朗镜,汉语成语,拼音是qín tíng lǎng jìng,意思是比喻官员判案公正廉明。出自《西京杂记》。
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三:“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
负屈寒儒,得遇秦庭朗镜;行凶诡计,难逃萧相明条。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