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的养了十八的,俗语,意思是十七岁的女子,生养下十八岁的子女。指根本不可能的事。
十七岁的女子,生养下十八岁的子女。指根本不可能的事。
《儿女英雄传》三三回:“你别仗着你们家的人多呀!叫我们亲家评一评,咱们俩到底谁比谁大?真个‘十七的养了十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