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普知识 十一而税

十一而税

发布时间:2023-10-01 23:16:48

十一而税

十一而税,汉语成语,拼音是shí yī ér shuì,意思是按十分取一的税率抽税;相传为夏商周三代的田税制度。出自《尚书大传》。

十一而税成语出处

《尚书大传》卷二:“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

十一而税成语用法

示例

《论语·颜渊》“盍彻乎”三国魏何晏集解:“周法十一而税,谓之彻。”一本作“什一而税”。

晋·葛洪《抱朴子·诘鲍》:“十一而税,以奉公用,家有备凶之储,国有九年之积。”

宋·陈亮《送丘秀州宗卿序》:“古者用民,岁不过三日,十一而税,不立意以罔民利,不喜察以导民争。”

清·朱大韶《初税亩说》:“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所谓十一而税也。”参阅《孟子·滕文公上》。

温馨提示:
本文【十一而税】由作者 百科大全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