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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税收思想

发布时间:2023-10-02 11:06:47

老子税收思想是指“无为无不为”。就个人来说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第十九章》)。就国家来说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他所主张的国家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类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税收思想

因此,反对重敛: “民之饥,以其上之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第七十五章》)主张薄敛:“治人事天莫如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第五十九章》)老子思想在战国时代发展为黄志之学,继而在汉初成为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提倡“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无为而治”,使汉初的社会经济得到很快的恢复与发展,国家财政收入也因而日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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