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绞
(1),亟其乘屋
(2),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以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
(3)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于茅yu mao:是。
于:在这里表示动作行为,译为“去”“到”“往”。茅:本意为茅草,这里名词动用,取茅之意,译为割草。
语出《诗.豳风.七月》:“昼尔于茅。”
《孟子.滕文公上》文载:
滕文公问为国。
(1)索绞:搓绳子。
(2)亟:急;乘:治、修。
(3)阳虎:又名阳货,是鲁国正卿季氏的家臣,曾一度挟持季氏而专鲁国的国政,后因失败而流亡。
滕文公向孟子请教治理国家的事情。
孟子说:“对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不能放松不管。《诗经》上说:‘白天割茅草,晚上编绳索,抓紧修缮房屋,及时播种五谷。’这是老百姓一般生活的写照。对于老百姓来说,有一定的产业收入才会有一定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生活收入没有保障,就无从谈起道德和情操的培养。如果没有一定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他们就会疏荡狂放违法乱纪,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等到他们犯了罪,再去处罚他们,这等于是陷害百姓。哪一个仁爱的人当了君主反而去陷害他的百姓呢?所以,贤明的君主一般都严谨勤勉,节省用度,温和地对待臣民,并且有限度地征收人民的赋税。阳虎说:‘想发财必然不会仁爱,讲仁爱一定不会发财。’。”
在这一篇文中,孟子进一步地阐述了性善论,并充分论述了具体的治国之策。他认为治国以实施仁政为根本,采用合理的田税制度,使老百姓的生活有所保障,然后加强学校教育。他还提出,要实行仁政,“必自经界始”,即准确划定田地界线,实行井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