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普知识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23-10-07 17:27:36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是2021年5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标准,归口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置、卫生防疫、人员管理、检验检测、追溯与应急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制定过程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制定背景

为防范进口冻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在中国范围内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依托集中监管仓对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实施统一外包装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通过集中排查、集中管控、集中处置,从源头上有效阻断进口冻品疫情传播渠道。鉴于此,制定了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编制进程

前期准备

2020年底,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前期资料收集与研究工作,结合国家标准、中国各地地方标准和深圳市地方标准,详细调研了集中监管仓的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和工作流程等相关的技术要点,为该标准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标准立项

2020年12月,标准编制组讨论并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卫生、人员与管理、作业流程与关键控制点、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等关键性技术内容,填写了《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提交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7日正式立项。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成立标准编制组

2020年11月,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组织各参与编制单位召开第一次标准讨论会,在结合相关标准和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的技术要点内容。

标准草案编制

2020年12月11日,编制组赴集中监管仓冷库进行实地调研,对集中监管仓的工作现状、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等进行梳理,为接下来草案编制奠定基础。2020年12月25日,编制组召开专题讨论会,编制组修改完善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基本框架,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论证,确定标准的关键指标和技术要求,形成草案稿。

标准研讨修改

2021年1月7日,标准编制组在院领导的组织下,对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进行详细研讨,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标准修改方向。会后,编制组根据院领导意见,对标准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月8日,标准编制组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标准专题汇报并针对标准的范围、监管仓的抽样检测和消杀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会后,编制组根据领导及专家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发布实施

2021年4月15日,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5月1日,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实施。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制定依据

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该标准的制定结合了国务院发布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常态化防控阶段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新冠病毒核酸病毒核酸阳性处置指引》、以及深圳市发布的《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引。

该标准参考了《冷库安全规程》(GB 28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食品冷库HACCP应用规范》(GB/T 24400)等标准的内容进行编写。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起草工作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主要起草人:黄生文、景强、周鹏、张焰、杨纬华、肖梅良、黎志文、杨志花、曹日文、蒋青青、梁晟铭、秦益楠、蒙俊、杨寓涵、李思果、翁家柱、张思煌、崔媛媛、罗洒、谭韵、武素娟、李霄霞、王丽丽、苏巍、张旭杰、周哲、胡龙珍、练晓。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标准目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要求

2

5 卫生要求

4

6 人员管理要求

5

7 作业流程与关键控制点要求

6

8 追溯要求

6

9 检验检测要求

6

10 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应急处置要求

6

附录A(资料性)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闭环管控流程图

7

参考文献

8

参考资料: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内容范围

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置、卫生防疫、人员管理、检验检测、追溯与应急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引用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22576.1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476.1 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32146.1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4403/T 155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冷链作业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要求

DB4403/T 157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追溯要求及追溯码编码规范

DB4403/T 158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应急处置指南

参考资料:

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意义价值

地方标准《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的制定,旨在以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为出发点,围绕集中监管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规范等提出通用要求,促进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标准化,保障集中监管仓的有效规范运行,提高进口冻品集中监管效率,有效阻断进口冻品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温馨提示:
本文【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由作者 百科大全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