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分洪工程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的一个大规模的水利工程,位于湖北省公安县境内。1950年冬,毛泽东审阅并批准了《荆江分洪工程计划》。1952年3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审议通过《计划》的实施方案,作出《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同时成立了以李先念为首的荆江分洪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分洪工程从1952年4月5日全面动工兴建,30万军民参加奋战75个昼夜,至6月20日全部完成,确保了荆江大堤及两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