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场盈余分配及其核算,良种场的盈余是职工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中的一部分。
盈余分配体现了国家、良种场和职工三者的利益。盈余分配工作包括几个方面。
(1)用以归还专用借款和基建借款。
(2)上交国家盈利。
(3)根据财务包干核定的指标,有上交国家盈余任务的单位要完成包干上交任务;经批准给予亏损补贴的单位接受国家的补贴,按照财务包干办法留用包干结余或用自有专用基金补足超亏减盈欠帐。
(4)盈余总额在按以上三项内容作了增减调整后后再有剩余,首先用以解决以前年度减盈超亏挂帐,然后作为包干结余用于建立事业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后备基金。良种场实现的盈余,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盈余分配增加额包括由“盈余”帐户转来的本年盈余总额和联营单位转来盈余,由财政弥补的亏损包干补贴,应由后备基金弥补的超包干亏损。盈余分配减少额包括应交包干上交盈余,归还基建借款盈余,归还专用借款盈余,弥补上年度包干亏损,经批准转作周转金等。以上盈余分配增加额的合计减去减少额的合计后,其结余额为财务包干结余。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的分配和亏损的弥补情况,良种场应在总分类帐上设置“盈余分配”帐户,它是“盈余”帐户的调整帐户。在“盈余分配”帐户下设置“归还基建借款盈余”、“归还专项借款盈余”、“应交盈余”、“应由财政弥补的财务包干补贴”、“转作周转金的盈余”、“弥补以前年度的超包干亏损”、“应由后备基金弥补的当年超包干亏损”、“财务包干结余”、“本年盈余”、“上年盈余调整”等明细分类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