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转写是根据一种文字地名的字形(不管其读音和含意),用另一种文字的同形字照抄或近似转换的方法翻译地名的过程
地名转写是根据一种文字地名的字形(不管其读音和含意),用另一种文字的同形字照抄或近似转换的方法翻译地名的过程
地名转写是将一种文字系统的地名,按一定的规则书写为另一种文字系统的地名。
地名转写是为地名标准化和不同文字地名间译写的一种方法。包括:
①同形照抄。用于相同或近似文字的国家或地区,地名原形照抄不变,如中文和日文的部分片假名即同为汉字,在地名上可互相照抄,当然读音不同;
②音节转写。指两种文字间音节译写的对照表,包括辅音和元音的对照转写,如英文的Ba与中文“巴”字对照转写;
③字母转写。近似文字、字母之间可互相对照代替(转写)而不顾其音节组合。地名转写在国际交流中列为地名译写标准化的任务。在国内有少数民族文字的国家内,多种民族文字间的地名转写,亦是地名标准化的工作内容。
这一条不仅是转写法的原则,也是译名的一般原则。所谓“名从主人”就是要求以该人地名“所在国家、民族的原名或其通用的拉丁字母拼写法为翻释标准”。外语中的人地名有可能是借自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类人地名必须追溯它的原名,根据原名转写。
名从主人的原则还适用于自署名的拼写。有些外国人有自署的释名,这类人名可以不按规定的转写对音表处理。
这条原则是要规定转写使用的材料。它限定供转写用的字母、符号,书写单位不得超越译语的文字体系。对一般的欧洲语言来说,这种限制不涉及字母和字母结合的规则。对汉字来说,情况略有不同。
(1)汉字有音无字的音节,需要借用其他相近的字转写;
(2)不用褒贬意义明显的字,不用过分生僻的字,不用或者少用表示具体物品、动作的字。
(3)避免多音字。至于汉语中没有的音或音节,转写时更是需要寻找近似的来替代。
“从字出发”是指以原名的组成字母的主要表音功能作转写的依据。“从字出发”的原则不能筒单地理解为从一种字母到另一种字母一对一地机械式转换。它不是指从单个的字母出发,而是指从某种文字的表音单位出发。
对音转写的原则要求以两种语言的语音对应规律作为转写的科学基础。语音体系完全吻合的语言是没有的,因此转写时必须通盘考虑两种语音的语音对应关系。这里要遵循两条原则是:
1.在两种语音体系中地位相应,2.发音相似。
这条原则是为了限定转写用字的范围。用汉字转写,实质上是借汉字作音标符号,只借其音,而不重其形,当然更不顾其义,它的任务仅在于反映外国人地名的语音面貌。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同音同字、同字同音的原则。
地名音译(transcription of geographic name)两种文字之间,按发音改写成另一种文字的地名对译方法。
地名转写(transliteration of geographic name)不同拼音文字间,按字母逐个转写成另一种文字的字母,有时加一些符号的地名对译方法。
“音译”与“转写”是指在不同文字之间,对地名、人名或术语互译的两种方式。“音译”是用字母或音标标记语言,注重发音。“转写”是对不同拼音文字之间按字母对译,可以还原,但不注重发音。
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提出“地名国家标准化”的概念。地名国家标准化就是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用本国官方语言或其他语言统一和规范书写标准地名,实现一地一名。一个国家如不能长期按照规范方式转写地名,不仅不能使地名充分发挥指示地理位置的功能,更难以推进地名国家标准化的开展。
1.执行地名法规不能出现偏差地名转写的混乱局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相适应的。我们可能认为现行地名法规某些方面不够完善,或者某些方面不够合理,我们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通过研讨的方式与专家进行交流,从而推进地名工作向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汉语拼音方案》是中文地名转写必须遵循的规范,地名规范和法律上的所有法规一样,在执行方面具有强制性。只有我们站稳立场,不被一些似乎合理的错误说法所左右,才能不折不扣地在执行地名法规时不出现偏差,才能扭转地名转写的混乱局面,才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2.地名转写的附注方式要恰当汉语地名的转写,不是无规范、无法可依。虽然,中文地名转写的基本规范是汉语拼音方案,但也可以区分具体语境,选择恰当的转写策略。比如在地理、地图、商业等文本翻译成外文时,地名转写就要严格遵循单一罗马化原则。但在一些工具书中,为了既能突出汉语拼音转写方式,又能不割断历史,便于阅读和翻译过去的资料,也便于查找这些旧拼法地名名称现在的确指,可以在汉语拼音方案拼法的后面括注惯用旧拼法,括注内有几种旧译法的用“”或“;”分隔开,还应在图书凡例中对文内附注加以说明,表示括注的地名是以前的译法,现已不再使用。出版物是社会信息传播的媒介,则是出版物的主要责任人,只有时时以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才能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才能彻底改变出版物中地名转写混乱的问题。推动全世界持续使用准确、标准的地名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有效沟通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