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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式可转换债券

发布时间:2023-09-05 12:22:17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又称分离式可转债,全名“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它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分离交易可转债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可转换债券,二是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的债券,债券在发行的时候规定了到期转换的价格,债权人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把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把债券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股票权证是指在未来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协议价买卖股票的选择权证明,根据买或卖的不同权利,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因此,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业已简单地理解成“买债券送权证”的创新品种。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详细介绍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又称分离式可转债,全名“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它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分离交易可转债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可转换债券,二是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的债券,债券在发行的时候规定了到期转换的价格,债权人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把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把债券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股票权证是指在未来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协议价买卖股票的选择权证明,根据买或卖的不同权利,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因此,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业已简单地理解成“买债券送权证”的创新品种。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简介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跟可转债最大的区别在于,分离式的行权价是固定的,除了正股分红,送股,是不能调整的,而可转债可以向下调整,涨了可以强行赎回。

分离式可转债对上市公司而言,就是一次发行,两次圈钱,第一次就是发债的时候圈一次钱,第二次是在权证行权时再圈一次钱。所以发行分离式债券的公司必须要做好上市公司,才能使权证持有人来行权。这是分离式可转债套利的基础。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风险

申购分离式可转债也存在风险,主要在于分离式可转债从募集到上市大约需要半个月时间。由于权证的内在价值随正股价格的波动较大,如果期间股价下跌,权证的价格也会随之下跌。另外,将分离式可转债分拆之后,企业债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够而对价格有一定影响。

长期持有获利。因为分离式可转债同时具备债券和股票的特性,相当于一种保本型的结构化产品,与固定收益产品比较起来,其整体收益也会不错,因此稳健型投资者可选择持有这种产品。

可分离转债所附权证的期限最多2年,投资者只是在前2年持有该结构化产品,余下的时间持有的只是单纯的企业债。投资者可以自由设置这种产品的结构,比如将企业债卖出,买入一个期限为2年的国债,或者干脆将卖出企业债所得存入银行,这样就构建了一个完全的2年期保本工具。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发展

2006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它将公司债券与认股权证捆绑发行,上市后拆分交易,即可简单地理解为“买债券送权证”。

从2006年马钢发行第一支可分离债券至2008年5月,共有17家公司发行,规模为738.75亿元。2007年发行了6支可分离债券,规模达到188.8亿,比2006年翻了2番。2008年1至5月,又有8家公司发行,融资规模为450.95亿元;另外有两家过会,10家公司拟发行。若这些企业都能顺利融资,那么募集金额将高达1千多亿,比2006年翻了近13番。可分离债券成为“有实力”上市公司重要的再融资方式之一。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六大误区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工具,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影响着中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

误区一

部分企业可分离债券的发行目的有“圈钱”嫌疑,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具有“一次发行,二次融资”,低成本高效率,低风险高收益的优势。正确利用可分离债券融资,可以分阶段募集到生产急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定正股价格,降低股权稀释效应,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享受税盾效应和较低的票面利率,大大节省当期财务费用。纵观融资企业,在充分享受发行可分离债券融资好处的背后,有些行为不免让人质疑其融资目的。

债券发行额远远大于企业净利润,权证发行额达到了规定的上限(规定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误区二

可分离债券的发行时机选择不当发行时机的选择,对融资成功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股市震荡或上行,债市低迷、权证市场火爆,可分离债券的发行容易成功;债券可以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权证也易于行权;股市低迷,债市趋势向上,可分离债券的发行也会成功;股价有上行空间,易于行权获利,债券市场也易获利,对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市场资金面充足,利于发行。投资者倾向也会直接影响债券发行。经观察就会发现,有的企业发行可分离债券时机选择不当,与市场规律背道而驰。

不少企业在股市高市盈率时密集发行,低市盈率时却不敢发行。

可分离债券是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所市场资金面的承受力有限。

误区三

可分离债券的票面利率取值过低,从2007年下半年的分离债发行来看,其显着趋势是债券利率越来越低,权证越送越多。2008年发行可分离债券的8家企业,7家票面利率都是0.8%.而同期:一年期的银行利率是4.14%;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

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5.85%;

3、~5年期中期票据利率为5.3~5.5%;

5、年期普通可转债券利率为1.0~2.8%;

5、~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是5.2~8.0%;可分离债券的期限一般5~6年。相比之下,票面利差较大。

低票面利率可分离债券,一上市就要折价,而折价部分的损失由权证部分补偿。发行该种可分离债券,投资者和发行方的双赢是建立在一个价值和价格都存在较大偏离的权证市场之上。过低利率,加大权证市场的博弈压力。

2007年至2008年5月,央行共9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在央行利率敏感期,虽然可分离债券的权证部分受正股走势的影响较大,但它的纯债部分和其他公司债券一样,因加息而有所下跌。由于它是3个市场的产物,会带来一系列较大的负面效应。

随着中国债券融资品种的增多,浮息债券的盛行,CPI的居高不下,低票面固定利率的可分离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弱,影响债券的发行。

误区四

可分离债券条款设计趋同化,单一化可分离债券在中国刚刚起步,其发行条款主要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约束。较之国外,各上市公司在发行条款的设计上存在着趋同性过高,类型单一的问题。

以利率设计条款为例。中国可分离债券的利率设计,走势起伏不大,波段不够鲜明,不同时点的利差也欠突出。虽然该管理办法对发行企业的信用评级做出规定,但纵观上市发行的可分离债券,其信用评级基本都是AAA,区别不大,彼此间的利率很难直接比较,难以准确反映发行利率的动态变化。加之,发行人对于成本往往会相互比照,因此,除非市场发生较大的变化,其利率一般都有一定程度的趋同性。

再者,不管股市、债市走势如何,发行企业都将纯债券融资额与权证融资额等额发行,债券利率全部雷同;权证期限过于单一,仅有一年与二年之分;行权价格固定,不可修正。趋同、单一的条款设计,从企业融资和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是低效的,无任何应变空间。它直接导致发行主体单一、融资途径狭窄、对投资者吸引力降低等缺陷。

误区五

对可分离债券融资风险认识不足可分离债券属于混合型证券,兼具股票、债券和期权的融资特性,存在一定风险,许多发行企业对此认识不足。

一是低票面利率风险。

二是还本付息风险。

三是行权风险。

四是权证市场风险。

五是股本稀释风险。

分离式可转换债券

六是融资品种选择风险。

误区六

可分离债券发行主体行业分布不合理最新的财务数据统计发现,中国满足分离债券发行规定的上市公司只有100多家,它们主要分布在电力、房地产、钢铁、公路铁路、化工、煤炭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发行初期,更多地集中在钢铁业,随着发行可分离债券上市公司的增多,发行主体的行业才开始多样化起来,如石化、通信、金融保险等,但依然有限。

这是因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交所的对发行可分离债券公司严格的条件限制,使很多较好的中小上市公司排除在外。它限制了可分离债券的发展,冲击了市场的资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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