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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之鸠

发布时间:2023-09-05 14:23:34

《李氏之鸠》是明代陈子龙写的一篇文章,主要讲述李氏的斑鸠所造成一系列的故事。

李氏之鸠详细介绍

《李氏之鸠》是明代陈子龙写的一篇文章,主要讲述李氏的斑鸠所造成一系列的故事。

李氏之鸠

李氏之鸠作品原文

李氏有一鸠,能为人言,过于鹦鹉,甚慧,养之数年矣.日则飞翔于廊楹帘幕间,不远去。夕宿于笼,以避狸鼠。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晋人贾于吴者,见之,愿以十金易焉。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鸠竟不食,哀号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鸠乃食。

李氏之鸠注释译文

李氏之鸠注释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厅堂前的柱子。

2.慧:聪明。

3.十金:十两银子。

4.易:换取。

5.市:卖掉 。

6.且:将要。

7.去:离开 。

8.舍:抛下。

9.竟:始终。

李氏之鸠

10.贾(gǔ):做买卖,经商。

11.至贾家:商人。

12.怜:同情,怜悯。

13.捐:舍弃。

14.乃:才。

15.绐(dài):欺哄。

16.焉:代词,代鸠

李氏之鸠译文

李氏有一只斑鸠,能说人话,胜过鹦鹉,十分聪明,养了很多年。这只斑鸠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飞翔,从来不飞远,晚上便在笼中栖息,以躲避狸猫和老鼠的伤害。(斑鸠)见到仆人有私自拿东西或摘花的一定会告诉它的主人。晋国的商人在吴国经商,看见这只斑鸠,愿意用十两银子来换。斑鸠察觉了他的意图,便告诉它的主人说:“我在这待了很久了,不忍心离去。您一定要将我卖到其他地方,我将绝食不吃东西。”主人哄骗它说:“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给他看过了马上带你回家。”到了商人家里,主人就舍弃了斑鸠离开了。斑鸠于是就整日不吃东西,哀叫着要回家。商人怜悯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赔偿。于是花费了十两银子中的二两银子,把鸠还给李氏,斑鸠这才吃东西。

李氏之鸠作者简介

陈子龙(1608—1647),初名介,字卧子、懋中、人中,号大樽、海士、轶符等。是明朝末年一位著名的忠烈义士,汉族,南直隶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明朝灭亡后,自杀殉国。崇祯进士,曾任绍兴推官和兵科给事中,清兵攻陷南京,他和太湖民众武装组织联络,开展抗清活动,事败后被捕,投水自杀。他是明末的重要作家,诗歌成就较高。诗风悲壮苍凉,充满民族气节。擅长七律,绝句(五言)写得也出色。

李氏之鸠作品鉴赏

李氏之鸠主旨

作者赋予鸠以人的意识,能通人意,他不愿离开主人家,主人将它卖给商人,它“竟不食,哀鸣告归”。

李氏鸠对故主忠诚不二的坚贞情志,寄托了作者誓死忠于明朝、绝不臣事清朝的气节情操,又辛辣地讽刺了那些逆子贰臣,连禽兽都不如。

李氏之鸠启示

1.从李氏的角度来说,对待自己忠诚的人,决不可轻言放弃。

2.从鸠的角度来说,对主人忠诚不二,否则就会遭人唾弃,被人嫌弃。

李氏之鸠

李氏之鸠句子翻译

1.见童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意思:鸠鸟每看到僮仆婢女中有私自拿东西或采摘花朵的情况,就一定报告它的主人。

2.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

意思:主人欺哄它说:“我有个朋友想要看看你,看了以后马上就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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