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接受河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会同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和临城县文物局对临城县补要村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田野调查钻探与发掘,发掘面积约4300平方米,发现大批仰韶文化晚期、先商时期、晚商时期、汉唐时期遗迹与遗物。其中仰韶文化和夏商时期遗存丰富,且有自己的特色,尤为重要。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接受河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会同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和临城县文物局对临城县补要村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田野调查钻探与发掘,发掘面积约4300平方米,发现大批仰韶文化晚期、先商时期、晚商时期、汉唐时期遗迹与遗物。其中仰韶文化和夏商时期遗存丰富,且有自己的特色,尤为重要。
2013年5月3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邢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21处,位居全省前列。邢台市新增10处:临城县补要村遗址、隆尧县柏人城遗址、邢台县鹿城岗、南宫市后底阁遗址、临西县临清古城遗址、邢台县南贾乡石塔、平乡县文庙大成殿、南宫市普彤塔、邢台市天宁寺前殿、邢台道德经幢。
第三期:晚商时期。遍布整个遗址发掘区,发现窖穴与灰坑200余座,灰沟2条,墓葬16座,陶窑3座,冶铸地面遗迹1处,祭祀坑及“燎祭”场所8处。灰坑以圆形坑最为常见,另有椭圆形及不规则灰坑,坑壁一般加工较好,部分灰坑略有袋状。墓葬形制有竖穴土坑墓和瓮棺葬。竖穴土坑墓葬不见腰坑及殉狗。瓮棺葬大多数有较浅的墓圹,葬具以瓮和鬲最为常见。陶窑皆为升焰窑。冶铸地面遗迹可见密集的炭渣与烧土,地面可见烧流痕迹,地面踩踏痕迹较明显,散见陶范、坩锅及破碎铜器碎片与卜骨。祭祀坑分人祭和牲祭,用牲为牛、猪和狗。出土遗物以陶器为大宗,常见器物为鬲、鼎、盆、豆、假腹豆、罐、簋、瓮、敛口钵等,另有少量的觚、爵、卣、壶等器类。石器常见的有斧、镰、铲、刀、凿等。骨器可见耒、耜、锥、笄、针等。铜器有镞和破碎的鼎、簋口沿。卜骨与卜甲较为多见。发现的人祭坑、铸铜陶范、原始瓷等说明补要村遗址在晚商时期是一处等级较高的遗址。
第四期:东周至秦汉时期。发现石砌墙基的房屋2座,建筑过程为先挖掘方形基坑,以石块垒砌墙基,之后垫土形成房屋地面。房屋中出土战国至汉代常见的瓮、甑、盆等陶器碎片及瓦片。
第五期:唐宋时期。主要遗迹为灰沟与墓葬。发现灰沟10条,墓葬21座。灰沟多为东西走向,应当与农田灌溉排水有关。墓葬多为土洞墓。土洞墓有竖穴墓道,部分墓葬以砖垒砌墓室。多为2人至3人合葬墓,葬式不规则。随葬器物有瓷碗、盘、双系罐、三足炉、三彩炉、陶罐、瓮、塔式罐、铜镜、铜带扣、带銙、钱币、铁钗、铁剪、玛瑙珠、陶珠等。在多座墓葬中发现有穿孔的砖或石块随葬,可能与某种葬俗信仰有关。
河北省中南部除武安赵窑、磁县界段营、下潘汪、邯郸百家村等遗址以外,少有堆积丰富、地层序列完整的纯粹的仰韶时期遗存,中部地区众多遗址中仅有零星单位甚至仅发现零星的仰韶时期陶片。长期以来冀中地区仰韶晚期因缺乏系统材料而被笼统地归入仰韶文化大司空类型。补要村遗址的发现提示研究者应重新审视河北中部地区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存,冀中地区应是一个存在较为特殊地方特色的区域。补要村遗址所发现的先商时期遗存与先商文化下七垣类型十分接近,但又存在自己的特点,陶器组合与已经发表的材料略有差异,这或许为探索文献所记载的商先公所居“砥石”的地望与冀南西部太行山东麓地区的先商时期考古学文化提供了新的线索。补要村遗址唐宋墓葬的发掘为冀南地区晚唐、五代至宋金时期瓷器制作工艺、产品流通、器物形态演变及葬俗信仰活动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仰韶文化时期至夏代是中国古代文明孕育、诞生和初步发展的关键时期,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又是当时文明产生、发展的中心之一。补要村遗址仰韶文化时期至夏代文化遗存丰富、系统,独具特色,是此次发掘收获的重中之重。这些材料的发现与进一步整理,将有力地促进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研究和夏商文化的研究。(王 迅 常怀颖 朱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