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私仇,汉语成语,拼音是gōng bào sī chóu,意思是假借公事报私人的仇恨。出自《醒世恒言》。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九:“汪知县公报私仇,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装在我名下,要加小的死罪。”
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示例
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一回:秦凤一见已知是郭槐之计,一来要斩草除根,二来是公报私仇。
清·孔尚任《桃花扇·逮社》:昏君乱相,为别人公报私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