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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翰林院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7:38

蒙古翰林院,元代朝廷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巴思八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

蒙古翰林院

蒙古翰林院详细介绍

蒙古翰林院,元代朝廷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巴思八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

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学士于国学院。至元十二年,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丞旨、大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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