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声窗由双层或三层玻璃与窗框组成,玻璃厚度不同,使用经特别加工的的隔音层,隔音层使用的是隔音阻尼胶(膜)经高温高压牢固粘合组合而成的的隔音玻璃,有效地控制了“吻合效应”和形成隔声低谷,另外在窗架内填充吸声材料,有效地吸收了透明玻璃的声波,使各频段噪声有效地得到隔离。玻璃可以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有机玻璃、钢化玻璃和汽车用安全玻璃。
隔声窗由双层或三层玻璃与窗框组成,玻璃厚度不同,使用经特别加工的的隔音层,隔音层使用的是隔音阻尼胶(膜)经高温高压牢固粘合组合而成的的隔音玻璃,有效地控制了“吻合效应”和形成隔声低谷,另外在窗架内填充吸声材料,有效地吸收了透明玻璃的声波,使各频段噪声有效地得到隔离。玻璃可以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有机玻璃、钢化玻璃和汽车用安全玻璃。
隔声窗使用的是经过特别加工的的隔音层,隔音层使用的是隔音阻尼胶(膜)经高温高压牢固粘合组合而成的的隔音玻璃,根据室内外噪音情况,可将80分贝的交通噪音降至45分贝以下极为安静的程度。声音在通过隔音窗的时候,要经过八层介质反射和削减,所以隔音效果极佳,隔音效果比普通窗低10分贝以上。
在隔音层之间,夹有充填了干燥剂(分子筛)的铝合金隔框,边部再用密封胶(丁基胶、聚硫胶、结构胶)粘接合成的玻璃组件。
隔声窗常采用双层或多层玻璃制做,玻璃板要紧紧地嵌在弹性垫衬中,以防止阻尼板面的振动。层间四周边框宜做吸声处理,相邻两层玻璃不宜平行布置,朝声源一侧的玻璃有定倾角,以便减弱共振效应,并需选用不同厚度的玻璃,以便错开吻合效应的频率,削弱吻合效应的影响。
一般人们常认为双层中空玻璃的隔声性能很好,其实是一种误解。常用的双层中空玻璃由两块3~6mm组成,小的中空距离使得两玻璃间的空气层呈现为较强的“刚性”,没有起到空气弹簧的作用,丧失了一般双层板构造的优点。同时,由于双层结构存在共振,小的中空距离使共振现象产生在中、低频,致使隔音量有所下降。另外,市场上的双层中空玻璃在制作上多用铝条或玻璃条将两片玻璃粘在一起,铝条和玻璃条的“声桥”作用也使隔声性能变差,所以,双层中空玻璃结构的隔声性能比单层玻璃好不了多少。当然,不可否认,双层中空玻璃的保温性能是比较好的。
双层真空玻璃和双层中空玻璃在结构和制作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双层中空玻璃中间夹有空气层,而双层真空玻璃中间是“真空”。首先,双层真空玻璃的真空度很难达到,就是保温瓶内胆,这种在特殊环境下做出来的近似真空的产品,其保温性能往往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好,便何况一般的双层真空玻璃,其技术难度更大。一般的中小型生产厂家跟本不具备生产双层真空玻璃的实力。如果做不到或不能长久保持稳定的相对的“真空”,还不如双层中空玻璃的效果好,而且,玻璃是一种易碎物品,弄不好隔不了音是小事,伤了人可是大事。所以人们一般不选双层真空玻璃来隔音。
双层夹胶玻璃是在两层玻璃中间夹上一层吸音材料,让噪声在复合结构中进行多次反射和吸收,达到隔音的目的。如果再配备良好的窗户型材,做好窗缝密封,双层夹胶玻璃往往能达到比较好的隔音效果。这种方法在技术上领先,在实际中可行。因此,双层夹胶玻璃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
聚酯遮阳静音玻璃,正是基于双层夹胶玻璃的隔音原理,组织国内声学界的顶尖专家经过多年的研发和试验,终于开发出经济、实用的聚酯遮阳静音玻璃。聚酯遮阳静音玻璃使用上等优质玻璃,采用双层或三层结构,将自主研发生产的具有超“墙”吸音、隔音性能的透明高分子材料,借助高科技生产工艺复合而成。聚酯遮阳静音玻璃隔音效果理想,在世界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获得2008科技奥运巡展优秀产品称号。
1、 隔声量高,低频隔声效果好
2、 选材好,特种加工工艺,质量好不变形,经久耐用
3、 抗风压性能强、密闭性好
4、 防雨水渗漏、防灰尘与沙尘暴
5、 开启灵活、安全可靠
6、 造型美观、结构新颖、采光面大、擦洗方便
7、 安全防盗
8、 性价比高
■型材框架的劲度要高、密封程度要好。
■采用双层或多层玻璃制作,玻璃板要紧紧嵌在弹性垫中,以防止阻尼板面的振动。
■层间采用软连接,避免声桥现象(注一)
■四周边框宜做吸声治理;相邻两层玻璃宜不平行布置,朝声源一侧的玻璃有一定倾角,以便减弱共振效应(注二)
■需选用不同厚度的玻璃,以便错开吻合效应的频率,削弱吻合效应(注三)的影响。
■需选用强度高的品牌型材及五金件,使隔音窗达到更长时间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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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声窗隔声效果评定标准值表(单位:dB)
0类标准:--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类标准:--工业、商业、居住混杂区域
3类标准:--工业区域
4类标准:--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城区的内 河航道两侧、铁路主干线两侧区域
环境保护部标准:HJ/T 17-1996
标准名称:隔声窗
英文名称:Windows for siund insulation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批准时间:
1、996-07-22
实施时间:
1、996-07-22实施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特为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从1996年7月22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有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隔声窗产品的技术性能及检验方法。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种隔声窗产品。
GBJ 121—8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J 75—84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 8485—87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3.1 基本要求
3.1.1 隔声窗的隔声性能用单值评价量隔声量Rw作为分级指标值。
3.1.2 隔声窗性能分级见表1。
表1
等级 | 隔声量Rw,dB |
Ⅰ | Rw≥45 |
Ⅱ | 45>Rw≥40 |
Ⅲ | 40>Rw≥35 |
Ⅳ | 35>Rw≥30 |
Ⅴ | 30>Rw≥25 |
3.2 加工质量
3.2.1 产品的结构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2.2 产品外观要求平整、清洁、无锈痕污物、无切割毛疵等明显缺陷。
3.2.3 全部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3.2.4 产品外观油漆质量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3.3 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4.1 隔声性能按GB8485-1987或GBJ 75-1984中的要求检验。
4.2加工字量,即外观质量、焊缝及油漆的检验均采用目测法。
5.1 隔声窗类产品质量认定检验项目为本技术条件3.1条款中规定的项目。
5.2 认定检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的检验记录格式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组织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噪声及振动控制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信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迪、战嘉恺、李孝宽、蔡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