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2002年废止的地名。
红岗,2002年废止的地名。
“红”指颜色;“岗”指山岗。
此居民点设立于同治13年,清朝时期属咸宁都辖治。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属刘集公社“双柏十一大队”。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双柏十一大队”管辖。1981年8月双柏十一大队更名为葫芦潭大队。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葫芦潭村管辖。1987年9月撤区并乡,从刘集镇划出增设安集镇,归其所辖。2001年3月,随安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2002年该地名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