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坦庵墓,位于浙江省景宁县城东北17公里的渤海镇渤海村后,凤山南麓,建于明弘治丁巳年(1497),占地1200平方米,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陈坦庵墓,位于浙江省景宁县城东北17公里的渤海镇渤海村后,凤山南麓,建于明弘治丁巳年(1497),占地1200平方米,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陈坦庵墓是一座保存完好的明代大型石墓,墓体占地670平方米,墓园通道宽阔,墓台五级,均用平整的大块条石砌成,墓台陡板雕刻花卉、鸟兽、钱纹和人物故事图案。墓东侧竖石碑一方,额撰“坦庵先生陈公墓志铭”,记述墓主陈坦庵的家世生平。墓碑文字清晰,笔力道劲。此墓省内少见。
陈坦庵墓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其地处滩坑电站淹没区内,2007年由县政府拨款把古墓整体上移50米,重建恢复原貌,供人们游览观光。
陈坦庵去世, “银王”陈璗至孝纯仁,择凤山墓址,为其父营造此豪墓,他投入巨资,历时六年,于1529年落成,豪墓占地三亩,其赤诚的孝思在当传为佳话。陈坦庵墓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其地处滩坑电站淹没区内,2007年由县政府拨款把古墓整体上移50米,重建恢复原貌,供人们游览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