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身,拼音是liú shēn,意思是拘留人身,出自《贞观政要·纳谏》。
留身,拼音是liú shēn,意思是拘留人身,出自《贞观政要·纳谏》。
1、拘留人身。
2、谓朝臣退去,请准独留,向上面奏。
3、指保住性命。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蜀王妃父杨誉,在省竞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问。”
宋 徐度 《却扫编》卷中:“本朝宰执日同进呈公事,遇欲有所密启,必先语閤门,使奏知。进呈罢,乃独留身,谓之留身。”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八:“文靖早朝,留身,奏曰:‘闻禁中贵人暴薨,丧礼宜从厚。’” 明 刘元卿 《贤奕编·干局》:“丁晋公执政,不许同列留身,唯王文公一切委顺,未尝忤其意。文正谓丁曰:‘欲面求恩泽,又不敢留身。’丁曰:‘如公不妨。’”
清 昭梿 《啸亭续录·明春二公论战》:“因策马归,故身不预难,其后卒以灭敌,盖留身有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