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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汉语文字)

发布时间:2023-09-06 21:49:04

辩,汉语一级字,读作辩(biàn),形声,从形旁;部首为:辛;笔画数:

1、6画;结构:左中右;字意为: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亦作“分辨”)。争~。答~。~白。~驳。~护。~解(jiě)。~论。~士。~证。

辩(汉语文字)

辩(汉语文字)详细介绍

辩,汉语一级字,读作辩(biàn),形声,从形旁;部首为:辛;笔画数:

1、6画;结构:左中右;字意为: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亦作“分辨”)。争~。答~。~白。~驳。~护。~解(jiě)。~论。~士。~证。

辩字源演变

biàn 并纽、元部;并纽、狝韵、符蹇切。

形声字。从言,从辡声。。“辩”字最早见于睡虎地秦简,呈上下结构,作“”, 《说文》小篆则是把“言”插入“辡”之间。此后结构基本不再变化,仅在个别笔画处有微小的调整,直至楷书。汉字简化时将中间的“言”变为“讠”,“辩”就成为“辩”了。本义为争辩。《墨子·经上》:“辩,争彼(彼,指论题)也。辩胜,当也。”争辩是为了分清对错,并纠正错误,所以可引申为辩正、纠正的意思。《礼记·曾子问》:“康子拜稽颡于位,有司弗辩也。”孔颖达疏:“有司,谓当时执事之有司,畏季子之威,不敢辩正。”而在上者由争辩以决是非,故引申为治理。《说文》:“辩,治也。”段玉裁注:“治者,理也。”《管子·五辅》:“大夫任官辩事,官长任事守职。”能治事、决是非者必聪明,故“辩”又引申为慧、聪明的意思。《史记·李斯列传》:“辩于心而拙于口。”此外,由“争辩”还引申出“巧言”、“善言辞”的意思。《老子》:“善者不辩,辩者不善。”河上公注:“辩,谓巧言也。”

辩字词释义

“辩”即辩是非,别真伪,这种文体的特点是批驳一个错误论点,或辨析某些事实。如韩愈的《讳辩》、柳宗元的《桐叶封弟辩》,如:《两小儿辩日》

中国古代逻辑学术语。指对一个命题或论点的是非展开争论,亦泛指逻辑学。

《墨经·经上》说:"辩,争彼也。辩胜,当也。"认为"彼"是辩论的对象,指所争论的命题或论点。"辩"是对彼进行争论,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如一个牲畜,"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而论断与实际相符便是"当"。

在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中,各家都力图通过辩论,战胜论敌。辩论多了,逐渐摸索到一些应当遵循的法则,积累起一套辩论的方法。《墨经·小取》对辩的法则作了这样的说明:"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这里概括了当时辩的基本内容,"辩"称得上是一种专门学问,即辩学。它相当于近代的逻辑学,所以后世有人将逻辑学译为"辩学"。

详细字义

◎辩

辩biàn

〈动〉

(1) (形声。从言,辡(biǎn)声。本义:辩论,申辩)

(2) 同本义

辩,治也。——《说文》

辩其狱讼。——《周礼·乡士》

分争辩讼。——《礼记·曲礼》

辩者言之信。——《韩非子·八经》

勿辩乃司。——《书·酒诰》

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列子·汤问》

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明·马中锡《中山狼传》

(3) 又如:辩证;辩日(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

辩(汉语文字)

(4) 分别,辨别。通“辨”

辩其功苦。——《国语·齐语》

若白墨之于目辩。——《淮南子·滫务》

目能辩色,耳能辩声。——东汉·仲长统《昌言·理乱》

(5) 又如:辩章(辨别彰明。同辨章);辩析(辨别分析);明辩是非;辩白(申辩明白。同辨白)

(6) 治理,办理

辩治百官,领理万事。——《淮南子·泰族》

词性变化

◎辩

辩biàn

〈形〉

(1) 有口才,善言辞

子言非不辩也。——《韩非子·五蠹》

(2) 又如:辩武(善辞令的人。即辩士);辩人(善于辞令的人。如说客之流);辩捷(能言善辩,口才敏捷);辩口(口才便捷,善于辩论)

辩古籍解释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

同“辨”。《说文》:判也。《广韵》:别也。《易·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又详审也。《周礼·天官》:惟王建国,辩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辩晳也。

又《集韵》:巧言也。《礼·王制》:言伪而辩。《史记·荀卿传》:邹衍之术,迂大而闳辩。

又争辩也。《礼·乡饮酒义》:不慢不争,则远于鬭辩矣。

又《说文》:治也。《书·酒诰》:勿辩乃司。《左传·昭元年》:主盟者谁能辩焉。注:辩,治也。

又微辩,讽谕也。《礼·儒行》:其过失可微辩而不可面数也。

辩(汉语文字)

又与“徧”通。《礼·乐记》:其治辩者其礼具。注:辩,徧也。《史记·五帝纪》:辩于群神。《书·舜典》作“徧”。

又与平通。《字汇补》:平均也。《史记·五帝纪》:辩秩东作,辩秩西成。《书·尧典》作“平”。

又《五音集韵》:下辩,地名,在武乡。

又《集韵》、《韵会》:笔列切,《正韵》:必列切,并音䇷。与“贬”同。《周礼·秋官·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注:辩,当为贬。遭饥荒,则刑罚、国事有所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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