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冶士,读音是bǔ yě shì。意思是 六朝 刑罚之一。罚作矿山冶炼铸造的刑徒。
六朝 刑罚之一。罚作矿山冶炼铸造的刑徒。
《宋书·武帝纪下》:“又制有無故自殘傷者補冶士,實由政刑煩苛,民不堪命,可除此條。”
《宋书·孔靖传》:“律文,子賊殺傷毆父母,梟首;駡詈,棄市;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值赦,免刑補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