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行使全区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管理等职责的机构。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行使全区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管理等职责的机构。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规划计划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和指导、监督管理全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实行局、处、所三级管理。下辖桂柳、南宁、沿海、西南 4个管理处和桂林、永福、鹿寨、柳州、来宾、柳江、宜州、宾阳、伶俐、邕宁、钦北、钦南、防城港、合浦、山口、南环、都南等17个管理所及全州管理站。局机关设1室9科(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合署)、征费科、养护科、路政科、经营科、设备科、监控处、财务科、审计科。全局现有职工2640人,其中管理人员506人,专业技术人员479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737人。
高管局成立以来,全局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各项规定,实践“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和“团结、自律、奉献、创新”的广西高管精神,争创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益,为司乘人员提供快捷、畅通、优美、文明的高速公路,为广西经济的发展做贡献。所获主要荣誉:
1、高管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命名为“文明单位”(2001年8月)。
2、高管局被国家人事部、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9月)。
3、高管局被交通部命名为“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2001年10月)。
4、高管局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2002年4月)。
5、桂海高速公路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命名为“广西青年文明号一条路”(2002年5月)。
6、高管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2003年1月)。
7、高管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命名为“自治区文明行业”单位(2004年2月)。
8、桂柳管理处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2001年5月),并被列为“首批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单位”(2001年6月 )。沿海管理处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2001年10月)。
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