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轩墓,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过溪村幕庵自然村北。幕葬坐北朝南,墓区面阔24米,进深42米,占地面积1008米,设三级墓坪。系同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刘静轩墓,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过溪村幕庵自然村北。幕葬坐北朝南,墓区面阔24米,进深42米,占地面积1008米,设三级墓坪。系同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刘静轩,讳渊源,祖居原泉州府同安县感化里泽路保,刘氏集居地“九社刘”现同安县汀溪镇隘头村,生于明正德年间,大约西元一五一二年,文科进士及第,才华出众,原为翰林院二品文官,在京后为嘉靖皇帝先生,官居太子太傅。告老还乡,诰封奉政大夫,追封为大学士。卒后,嘉靖皇帝念恩师功勋,钦赐御葬,并暨妣孺人吕氏合葬。
墓区中轴线上由南至北依次建有石构神道坊、石座牌、月池、石构方亭。墓在亭后,石构,以龟背形整石封穴,墓围外围夯筑三合土,内壁屏以规整石板,其上浮雕瑞兽形象,墓围区整体平面呈“风”字形布局;墓前石方亭面阔2.3米,高3.5米,重檐歇山顶,额篆“永思亭”三字;亭前石碑作倭首,高1.1米,宽0.5米,上镌:“皇明授诰太仆静轩刘公及配妣宜人吕氏墓”。 神道坊位于幕区首端,四柱三间冲天式,棉阔5.44米,明间高4.1米,坊额镌楷书:“静轩寿域”,背面刻“溪山会秀”。 墓冢为井块青雕成寿龟形,冢后横置花岗岩碑屏,其上浮雕海涛瑞兽纹,此墓保存完整,建造精细,是研究明代墓葬形制和石雕工艺的珍贵实物。
墓园早已在1988年就被同安县人民政府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墓葬四周外延七十米并立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但据刘氏后人介绍,村里现在只剩下他们最后一家刘氏的后人。平常只是照看一下墓园的情况,眼见着墓园日益衰败和遭受盗窃,他们感到十分痛心和无奈,但无力对此墓园进行维修。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总不见前来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