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开始,那时,普查规模小,不规范,没有留下统计数据。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自1981年秋至1985年,其规模和成果均超过第一次,但受资金、技术等制约,仍然有漏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在2007年6月至2011年12月,与前两次普查相比,此次普查规模大、涵盖内容丰富,信息网络、数码相机、GPS卫星定位仪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其中。普查成果将会更加丰富、真实。
我国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开始,那时,普查规模小,不规范,没有留下统计数据。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自1981年秋至1985年,其规模和成果均超过第一次,但受资金、技术等制约,仍然有漏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在2007年6月至2011年12月,与前两次普查相比,此次普查规模大、涵盖内容丰富,信息网络、数码相机、GPS卫星定位仪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其中。普查成果将会更加丰富、真实。
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07年6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主要任务是成立各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组建普查队伍,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各级培训,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等。
第二阶段: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区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要求各县区2008年完成普查总量的45%,2009年完成普查总量的55%。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及文物普查和专题调查报告编制,并以画册和文字报告的形式公布相关成果,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