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政府论是由托马斯·潘恩提出的,指实行选举的代议制政府。
潘恩在考察当时西方国家政体结构后,把政府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实行选举的代议制政府,称为共和国;另一类是世袭继承制政府,通称为君主政体或贵族政体。
他指出,人类理想的政体是共和国。他认为,代议制和民主制结合起来,就能获得一种能够容纳和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领土与不同数量人口的、富有效力的政府体制。
密尔则是代议制政府论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