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乡位于周村城郊,东与张坊乡连界,西与邹平县接壤,南与八里沟乡相连,北与南阎乡毗邻。 总面积为12.3166平方公里。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 (含7个自然村) ,有汉、回、满3个民族,8578户,27406人。乡政府驻周村城北路东段。
周村乡位于周村城郊,东与张坊乡连界,西与邹平县接壤,南与八里沟乡相连,北与南阎乡毗邻。 总面积为12.3166平方公里。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 (含7个自然村) ,有汉、回、满3个民族,8578户,27406人。乡政府驻周村城北路东段。
周村乡解放前原属长山县二区。1948年3月,周村、永安、人和3镇改为区。是年8月,永安、人和两区合并为下河区。1950年3月,周、长合并定为长山县八区。是年11月,随张周市建立,定名为张周市一区。1955年4月,建同村区(县级)。1956年2月,设保安、下河、周村3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公社化后,将周村城里的农户及周围7个自然村划出,组建周村人民公社。1959年8月,与街道办事处组建周村城市人民公社。1964年8月,复称周村人民公社。1984年5月,社改乡时,定名为长行乡,翌年4月,更名为周村乡。 乡境地处洪冲积平原,土壤肥沃。米沟河流经东部,浊河自中部北流,泔沟河流经西部。1958年建成周村水库一座, 总库容257万立方米。
水库西侧有"龙山文化"遗址。胶济铁路横贯乡境南部,庆(云)淄(川)、周(村)长(山)、王(村)潍(坊)公路纵贯乡境。 全乡有耕地9524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莱。建国初期粮食亩产105公斤,1985年亩产38l公斤。农田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88.5%以上村民从事工副业生产。 乡办企业有淄博第七毛巾厂、周村纸箱厂、织带厂、锦华丝织厂、新建化工设备厂、淄博锅炉附件厂、淄博染丝厂等。村办企业遍布各村,商店、照相、饭店、修理等第三产业星罗棋布。工业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90%以上。 有小学5所,学生1026人,乡有文化站,10个村有文化室。乡医院占地6600平方米,设10个科室,病床80张。村村有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