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占有权,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指人们通过合法占有,以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
生产资料占有权,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指人们通过合法占有,以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
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占有权是统一的,但又是可以相互分离的。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或依照所有人的意愿转移给他人。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权制约着占有权,与所有权不同,占有者只能在规定的条件下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但无权最终处置(如出卖或废弃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法学者有人认为是独立的物权,与生产资料所有权并列;也有人认为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一种权能。还有人认为生产资料的占有是一个事实,而不是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或所有人意愿的占有(或使用或支配)是合法占有,反之则为非法占有。参见“生产资料占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