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化债务又称“地方化的国家债务”。国家以国家名义承担,事实上用于国家某一地区的国家债务。是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财政义务之一种。国家继承发生时,被继承国国家债务原则上即转属继承国,但需按公平原则以协议解决,无协议则按公平比例转属。
地方化债务又称“地方化的国家债务”。国家以国家名义承担,事实上用于国家某一地区的国家债务。是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财政义务之一种。国家继承发生时,被继承国国家债务原则上即转属继承国,但需按公平原则以协议解决,无协议则按公平比例转属。
国家继承发生时,被继承国国家债务原则上即转属继承国,但需按公平原则以协议解决,无协议则按公平比例转属。新独立国家与国家合并之继承不在此例,前者原则上不必然继承前届国家债务,后者通常由国内法安排。参见“地方性债务”、“白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