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双方关系不同。
从事进料加工的双方是一种买卖关系;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2.产品所有权不同。进料加工产品所有权归原料进口方,即成品出口方所有;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产品所有权归原料提供方所有。
3.原料的来源方式不同。进料加工是加工方自行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出口;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委托方提供原料。
4.取得的利润不同。进料加工的利润是外汇增值额;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利润为净加工费。
5.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的责任不同。进料加工是原料进口方根据预测的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由原料提供方负责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