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流动商贩: 流动商贩是以流动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贩。
人员组成 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 外来流动人员; 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危害:
1、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设摊人员设摊时间都比较早,有的凌晨3—4时就上街设摊,沿街叫卖,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群众对此投诉较多。
2、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3、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 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4、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二. 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特征: 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 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 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 占道经营方式区分: 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占道经营,如超门店营业,经营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占用其经营场所门面以外或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的 具有相对流动性的占道经营,如马路市场,其特征直接占用马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直接设摊经营 占道经营时间区分: 分为长期性占道经营: 临时性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性质区分: 违法性占道经营:经过法定审批的占道经营; 合法性占道经营:没有经过合法审批,随意将商品或经营工具占道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