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省市县乡的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3)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4)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我国省、县、乡、村行政区域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希望能解答下
1、国省市县乡的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3)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4)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3、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即省级、地级、县级、乡级、村级、组级,其中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