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
2、贴子。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3、计时。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4、终局规定。无单官或其他官子时,为终局。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认输就是将两个自己的棋子放在右下角。
5、对局暂停和封棋。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
6、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1)读秒时,有询问己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2)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3)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字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
7、行棋。
(1)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2)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实是掉落的原因,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
(3)对局中途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
8、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1)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2)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以“假生”作为活棋。
(3)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