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三个形态指的是内审、外审和间接审计。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 责任主体不同:内审由组织内部的审计人员执行,他们通常属于组织内部的审计部门或者是由受聘于该组织的外部专职人员组成;外审由组织外部的独立审计师或者审计事务所执行;间接审计由一方或多方的独立实体间接进行,一般是在组织与外部实体的合作关系中进行。
2. 审计目标不同:内审主要是为了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和有效性;外审主要是为了对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组织的财务状况和业绩;间接审计则关注于合作关系的各方是否遵守合同、法律法规、政策等。
3. 监管机构不同:内审一般受到组织内部的监管机构或者管理层的监督和指导;外审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审计准则的监管,由独立的审计师执行;间接审计的监管机构通常是合作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4. 报告对象不同:内审通常向组织内部管理层提供审计报告和建议;外审通常向公司股东、投资者和有关方面提供审计报告;间接审计的报告对象通常是合作关系的各方。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种审计形态并不是彼此独立的,它们在实践中往往是相互联系和相互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