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诗的特点与要求:
1. 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4.次韵,亦称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和诗 [hè shī]诗歌学术语“和”读hè ,指唱和,和答。和就是附和的意思。在传统诗歌学里,和诗是由两首以上的诗组成,第一首是原唱,接下去的是附和。例:白居易《醉赠刘二十八使君》为我行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磋跎。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及其和答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巴山楚水凄凉地, 二十三年弃置身。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今日听君歌一曲, 暂凭杯酒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