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姜水是指今宝鸡市渭水之南的清姜河(原名清涧水)。
明代天顺五年(1461年)李贤等人所撰《大明一统志》对姜氏城和姜水作了考证,在第三十四卷《凤翔府·古迹》中记载:“姜氏城:在宝鸡县南七里,城南有姜水。《帝王世纪》:母为有蟜氏,有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感神龙首而生炎帝,即此”。姜氏城是濒临姜水的古城堡,考古发掘和文物普查证明姜城堡及其周围,遍布仰韶文化等遗址。《大明一统志》的记载说明至迟在明代以前这里就存在着姜水和姜氏城。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所修《凤翔府志》卷二“宝鸡县”条下“古迹门”载:“姜氏城,县南七里,城临姜水。《帝王世纪》云:‘神农氏因有蟜氏女,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长于姜水’。即此”。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宝鸡县志》载:“〔姜氏城〕昔传炎帝、周姜诞于此”。明万历五年(1577年)《重修凤翔府志》、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重修凤翔府志》记载大抵同明正德十四年《凤翔府志》。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宝鸡县志》载:“姜氏城,县东南五里,姜水东南涯有遗址。东有浴圣九眼泉”。清乾隆三十一年《凤翔府志》卷三载:“姜嫄庙:宝鸡县南姜氏城”,“神农庙:一在县东郭,一在县南九龙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