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公司指定防火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6定人、定时、定期检查,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备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