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发明是一种独特的、创新的有形或无形物,或是指其开发的过程。
可以是指对机械、装置、产品、概念、制度的创新或改进。特征:1.发明是新颖的技术成果,不是单纯仿制已有的器物或重复前人已提出的方案和措施。
2.发明不仅要提供前所未有的东西,而且要提供比以往技术更为先进的东西,即在原理、结构特别是功能效益上优于现有技术。发明总是既有继承又有创造,在一般情况下大都有先进性。 3.发明必须是有应用价值的创新,它有明确的目的性,有新颖的和先进的实用性。发明方案既要反映外部事物的属性、结构和规律,又体现自身的需要。发明者创造出新产品、新工艺前,已在观念中按功能要求预构所设计的对象,并在发明过程中不断地按优化的功能目标来完善其方案。 4.发明又区别于实际生产和工程中的现实技术或现场技术。
5.发明要有应用前景和可能应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一项发明能否被应用于生产过程或工程活动,还取决于它是否能纳入已有的技术系统或引起已有技术系统的革新,以及资金、设备、人力、材料、管理和市场诸方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