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律规定,处流刑者,妻妾应随同前往,谓之佥妻。乾隆二十四年停止。详见《清史稿.刑法志二》。
佥妻清 律规定,处流刑者,妻妾应随同前往,谓之佥妻。 乾隆 二十四年停止。详见《清史稿·刑法志二》。
佥妻(僉妻)的词语解释
清律规定,处流刑者,妻妾应随同前往,谓之佥妻。乾隆二十四年停止。详见《清史稿.刑法志二》。
佥妻清 律规定,处流刑者,妻妾应随同前往,谓之佥妻。 乾隆 二十四年停止。详见《清史稿·刑法志二》。
清律规定,处流刑者,妻妾应随同前往,谓之佥妻。乾隆二十四年停止。详见《清史稿.刑法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