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见义勇为”是指当见到他人遇到危险或者意外时,自觉地挺身而出,冒着个人安全风险去施救或者帮助他人的行为。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品质,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是指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积极参加见义勇为活动,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他们在见义勇为活动中表现积极、有力,是见义勇为事业的积极推动者和践行者。总之,“见义勇为”是一种行为,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则是一种身份或称号。不过,“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是通过平时积极参加见义勇为活动而获得的称号,也是一种荣誉,代表着对社会责任的认同和承担。